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知识解读(下)
七十一、我国公布的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推荐名单有多少项?
答:501项,并已经向全国公示过。
七十二、我国首届“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大型成果展览”由何部门主办在哪举办?
答:中国艺术研究院2006年2月12日在北京国家博物馆了举办了首届“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大型成果展览”,向观众免费开放。
七十三、我国有哪些项目先后成功入选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人类口头和非物质遗产代表作”?
答:自2000年以来,我国的昆曲艺术、古琴艺术、新疆维吾尔木卡姆艺术和蒙古族长调民歌先后成功入选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人类口头和非物质遗产代表作”。
七十四、我国目前文化遗产保护的法律法规有哪些?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和《传统工艺美术保护条例》。
七十五、目前我国列入立法计划的文化遗产保护法律法规有哪些?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已经被列入立法计划,草案已经经过多次修改,但还未正式出台。
七十六、历史上,我国的非物质遗产保护主要成就有哪些?
答:(1)从上个世纪五十年代起,对各少数民族的民间文化进行了记录调查,出版了《国家民委民族问题五种丛书》和《中国少数民族社会历史调查资料丛刊》等。
(2)改革开放以来,文化部、国家民委、中国文联共同发起了“十部中国民族民间文艺集成志书”的编纂工作。截止2004年底298部省卷已全部完稿,已出版224卷(近4亿字),全部出版工作将于2006年完成。
七十七、近年来我国参与了哪些国际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
答:2000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启动了“人类口头和非物质遗产代表作”项目,2001年5月我国的昆曲艺术名列第一批19个代表作名单之中,2003年11月我国的古琴艺术又名列第二批28个代表作名单之中。2003年10月,第32届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大会上通过了《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我国自始至终积极参与了《公约》制订工作的全部过程。2004年8月,经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我国正式加入了《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
七十八、近年来我国加强国内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规建设取得了哪些成绩?
答:(1)1997年,国务院颁布了《传统工艺美术保护条例》。
(2)自1998年以来,文化部与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组织起草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保护法》(草案)。后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法律草案正进行修改完善。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工作的意见》的下发,有利地推动和加快立法工作的进程。
(4)云南省、贵州省、福建省、广西壮族自治区相继颁布了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保护条例。有些地方还颁布了以单项民族民间传统文化表现形式为保护对象的地方性法规。
七十九、近年来我国如何积极推进“中国民族民间文化保护工程”的?
答:(1)2003年起,文化部、财政部联合国家民委、中国文联共同实施中国民族民间文化保护工程。成立了“保护工程”领导小组和专家委员会,设立了“保护工程”国家中心。全国各省(区、市)也相继建立了“保护工程”组织工作机构。
(2)经过专家论证,确定了40个“保护工程”国家级试点,其中,区域性的综合试点6个(如云南省、苏州市、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等)、专业性试点34个(如新疆维吾尔木卡姆、西藏昂仁县迥巴藏戏、西安鼓乐、天津杨柳青木版年画等)。
(3)在财政部的支持下设立了“保护工程”专项资金,全国不少省(区、市)也设立了专项保护经费。
(4)组织举办各种层次的培训班,培养了一批业务骨干;一些民族民间文化专题博物馆相继建成。
(5)在各地文化部门的大力推动下,“保护工程”逐步深入人心。
八十、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否允许创新?
答:国外争论非常激烈。一种观点认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最大价值就是历史价值。如果不断有新元素介入,文化遗产就会变样、走味,文化遗产也就失去了它的认识历史的价值,故主张“原汁原味”的保护;另一种观点认为,文化遗产本是民俗的一种,自有其传承规律,如果干预过多,客观上就会限制民俗的自主传承。
八十一、如何健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管理和参与体制?
答:非物质文化保护涉及到三大主体:政府,社团组织,族群、社群民众(传承和享有者)。正确界定三者的职责和义务,处理好三者之间的关系,与时俱进,建立符合国情、符合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特点的体制和机制。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明确职责,形成合力”的工作原则,采用党委决策领导、政府大力推进、文化部门牵头负责、有关部门联手协作、社会力量支持资助、族群社群广泛参与的管理和参与体制。
八十二、如何确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科学规划?
答: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不会一蹴而就,必须要有一个全面的规划与通盘的考虑。我国历史悠久、地域辽阔、民族众多,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种类与形态十分丰富,各地各民族各种非物质文化遗产形成的历史和现实状况很复杂,现今的存留状况也不同。另外,我们人力、财力、物力和智力资源有限,如果不能长远规划,分类统筹,区别对待,分步实施,就不可能在结合实际的情况下,使保护工作做到实事求是而有现实的针对性,也不可能在如此宏阔的时空范围内,理出切实可行的保护工作头绪。
八十三、如何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队伍建设?
答:一是要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组织机构。二是要抓好专兼职结合的工作队伍建设。。三要保护和培养非物质文化的持有人(传承人)。
八十四、如何处理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利用的关系?
答:这是当前“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中,最为突出的一个问题。其中尤以旅游产业对于民族民间文化生态性破坏最为典型。坚持“以人为本”,反对“以钱为本”,是我们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时,需要正确理解并处理好的一个重要关系。真正的文化风情旅游,必须按照文化事象包括节日庆典的特定时节“应时”进行。
八十五、如何处理好非物质文化遗产继承和发展的关系?
答:文化在长期的发展演变过程中,既有基本的积淀,也有不断的变易。特别是“非物质文化”,积淀是相对的,变易则是绝对的。文化的形式与内涵,没有绝对意义上的“原生态”,有的只是传承意义上的原汁与原味。在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过程中,正确处理好继承和发展的辩证关系。既要立足于对传统文化原汁原味的科学保护,又要服务于当代先进文化的熔铸建设。过分强调文化保护的原汁原味,有可能导致固步自封和抱残守缺;而过分强调文化发展的与时俱进,也可能导致割断历史并迷失自我。要严格按照人类精神建构和心灵塑造的本质需要,来从事保护工作;认真通过对传统的深刻继承,来寻求创新与发展的途径。
八十六、如何处理好非物质文化遗产自我和他人的关系?
答:从保护工作的立项和工作着眼点来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是在前人工作基础之上的一次更大范围和更为全面的保护。既尊重前贤成果又避免重复劳动,要把自己的理想与前人的贡献结合起来;从保护工作实施的方式方法来看,要注意统筹协调,避免单兵突进。不能“本位主义”地只顾自身的工作开展,而是要瞻前顾后、左顾右盼。注重相互之间的工作联系和学科之间的交叉重叠。我们的保护工作规划与实施,必须要区分不同情况,区别对待各方,分步组织实施,分级展开进行。尊重前人劳动,考虑艺人方便,体察基层处境,成就自身也善待他人,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中坚持“以人为本”原则的体现。
八十七、何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艺术保护?
答:“非物质文化遗产”包括的领域十分广泛,涵盖的内容非常丰富。根据不同的生存状况和发展需要,进行相应科学的切实“保护”,实在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首要的条件,就是对于这些文化形态的历史渊源、内在规律、发展要求和现实状况等等,进行全面科学的考察与清理,在深刻认识的基础上,清醒地“对症下药”,切实地加以保护。
八十九、中国民族民间文化保护工程是什么?
答:由文化部和财政部联合国家民委与中国文联等单位,在2002年初发起组织和启动实施了旨在全面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中国民族民间文化保护工程”,是新时代新形势下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又一个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文化建设工程。为了确保这项工程的顺利实施,成立了由文化部和财政部等部门领导组成的“领导小组”及社会各界相应专家组成的“专家委员会”,并在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方面具有光荣传统、拥有很高资质的国家级综合性文化艺术科研单位?D中国艺术研究院,设立了“中国民族民间文化保护工程国家中心”,分别负责该工程的组织领导和规划实施,标志着我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跨入了历史的新阶段,进入了全面保护的新时代。
九十、中国民族民间文化保护工程的基本目标是什么?
答:(1)摸清中国各地各民族民间文化的历史家底;
(2)有效抢救濒危的民族民间文化种类;
(3)拓展提升民族民间文化的科学研究;
(4)建立健全民族民间文化保护的工作机构和工作队伍;
(5)搭建民族民间文化保护的工作平台;
(6)建立一大批民族民间文化的生态保护区;
(7)建立相应的民族民间文化开发利用和科学弘扬机制;
(8)在全社会形成比较自觉的民族民间文化保护意识;
(9)建立起比较完备的民族民间文化保护工作的法律体系,确保民族民间文化的保护工作逐步实现科学化、规范化和网络化。
九十一、中国民族民间文化保护工程的阶段性任务是什么?
答:前期:即2004?D2008年,为先行试点和抢救濒危阶段;中期:即2009?D2013年,为全面展开和重点保护阶段;后期:即2014?D2020年,为补充完善和健全机制阶段。
九十二、中国民族民间文化保护工程的试点单位和项目有哪些?
答:截至2004年4月,工程确定的试点单位和项目,共有39个。其中:
综合性试点单位6个。它们是:云南省;浙江省;湖北省宜昌市;江苏省苏州市;福建省泉州市;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
专业性试点项目33个。分别是:北京市民间音乐──京西古幡乐;天津市杨柳青木版年画;河北省武强年画;山西省地方戏曲──耍孩儿;内蒙古自治区蒙古族服饰艺术;辽宁省凌源皮影艺术;吉林省满族口头艺术──传统说部;黑龙江省赫哲族传统渔猎文化;上海市民间曲艺──锣鼓书;安徽省民间歌舞──花鼓灯;江西省地方戏曲──弋阳腔;山东省杨家埠木版年画;河南省浚县和淮阳县的传统庙会文化;广东省民间工艺─雷州石狗;海南省黎族传统棉纺织工艺;重庆市铜梁龙舞艺术;四川省民间歌舞──卡斯达温;贵州省黎平县肇兴侗族文化生态保护区;西藏自治区日喀则昂仁县迥巴藏戏;陕西省西安古乐;甘肃省庆阳市环县道情皮影;青海省同仁县热贡艺术;宁夏回族自治区民间歌舞──回族踏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维吾尔木卡姆;中国艺术研究院民间艺术音像档案抢救;文化部民族民间文艺发展中心民间音乐舞蹈戏曲遗产目录;国家民委文宣司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办公室鄂伦春族和裕固族等少数民族濒危语言抢救;中央美术学院非物质遗产研究中心陕北小程村黄河原生态文化;中国陶瓷工业协会耀州窑传统工艺;中国农业博物馆贵州从江和咸宁的农业文化遗产;北京市民俗博物馆老北京的商业习俗;陈哲工作室普米族传统文化传习小组。
九十三、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制约因素是什么?
答:从事非物质文化遗产延续的传承人没有在社会上获得相应的尊重,他们生活的经济来源也没能得到保证,所以很少有人将这些文化遗产的传承作为自己一生的事业。此外,有些地方往往把一些非物质文化遗产当作了挣钱的工具,自觉不自觉地就将遗产的原生态破坏掉,这是目前的保护行动遇到的最可怕的问题。为此,加快立法进程,依靠法律的普遍约束力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做出强制性规范。
九十四、如何处理好非物质文化遗产与民间信仰的关系?
答:民间信仰是一种普遍的民间文化现象,是在任何民族中、任何社会阶段上、任何国家中都存在的。民间信仰是一种伴随人类社会发展始终的文化现象。
民间文化往往是与民间信仰不可分离的,而这种状况又是由生活本身所决定的,人们在生产力和心智都很低下、活动范围极其狭小的环境下,把生命和生活的希望与人生理想,寄托在对一些触手可及的俗神的信仰和崇拜上,既有迷信的成分,也有理信的成分,对之要做细致的理性的分析。
九十五、如何处理好非物质文化遗产与物质文化遗产的关系?
答: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实际上是我国文物保护工作向近、现代文化保护工作的延伸,主要保护的对象是自晚清以来各民族民间所保留的具有历史价值、艺术价值和学术价值的各种传统文化形态。首先,绝大部分民间文化是有形的,是以物质形态出现的,是依附于一定物质而存在的。舍弃物质文化遗产进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抢救是不可想象的。其次,从形态上将文化遗产分为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可以的,但实际操作中两者又是交织在一起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和物质文化遗产是相互依存、密不可分的,是民间文化的两个方面。在保护工作中应该二者兼顾,不可顾此失彼。
九十六、《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中的“保护”的含义是什么?
答:“保护”指采取措施,确保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生命力,包括这种遗产各个方面的确认、立档、研究、保存、保护、宣传、弘扬、承传(主要通过正规和非正规教育)和振兴。
九十七、为什么说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要与时间“赛跑”?
答:目前,全球经济一体化导致了文化上的趋同。我国不少非物质文化遗产渐渐失去了原有的存在土壤和社会环境。在一些原住民族的服饰和织锦中,祖传的民族图案和手工艺品被现代图案和现代日用品所取代;外来文化的装饰替代了传统装饰;现代建筑替代了传统民居。民族民间的口头文学、史诗自然流失;掌握一定传统艺术技能的民族民间艺人已为数不多,后继乏人。收集、整理、调查、记录、建档、展示、利用、人员培养等工作相当薄弱,资金、人员不足的困难普遍存在。比如陇东的皮影,新中国建立初期可以演100多个剧目,现在最好的艺人只能演20个剧目。民族民间文化艺术每一分钟都在流失。因此,我们现在要跟每一分钟赛跑!
九十八、《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宣言》出台背景是什么?
答:2004年底,在北京召开的中国高等院校首届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教学研讨会,在中国文化发展史上,有重要的历史意义。会议根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人类文化遗产相关主题背景和遗产文本,根据国家文化遗产发展趋势和启动实施的文化遗产工程以及中国教育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现状、存在的问题和发展需要,经过讨论,正式通过并推出《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宣言》。
九十九、最早立法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是哪个国家?
答:日本。
一○○、我国最早立法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是哪部地方性法规?
答:我国最早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立法保护地方性法规是《云南省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保护条例》(2000年5月26日云南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